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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严肃党代会工作纪律的通知

来源:校纪委阅读:发布:2021-07-05

各党总支(直属支部)、校属各单位:

根据市委批复,我校近期将召开第一次党代会。这是学校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加强换届选举程序、纪律和风气监督,根据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国家监察委《关于严肃换届纪律加强换届风气监督的通知》(中组〔2021〕2号)精神和省委、市委工作要求,结合学校实际,现就严肃我校党代会工作纪律强调如下:

一、强化换届主体责任

学校各级党组织要把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党代会全过程,把换届风气监督作为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重要内容,坚持教育在先,警示在先,预防在先,组织党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做好换届选举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学深悟透省委关于高校换届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市委工作要求,学懂弄通党代会工作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把换届纪律和风气宣传教育贯穿始终,强化领导干部、党代表和党代会工作人员的责任担当,自觉遵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共同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工作氛围。

二、严明换届纪律要求

学校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要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中纪委、中组部提出的严肃换届纪律的“十个严禁”和《党章》《纪律处分条例》有关纪律要求;全体党员代表要坚决贯彻党组织的主张,带头依法办事,正确行使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坚决杜绝拉帮结派、拉票贿选、跑风漏气、跑官要官、造谣诬告、说情打招呼等违规违纪行为。

三、严肃监督执纪问责

校纪委要切实履行监督责任,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抓早、抓小,坚持以“零容忍”的态度正风肃纪,保持惩治换届工作不正之风的高压态势。党代会期间,校纪委将全程加强监督检查,对违反或破坏换届选举纪律、干扰工作秩序、恶意诬告陷害等影响选举工作客观性、公正性、严肃性的现象,发现一起,坚决依纪依规从速查处,从严问责,确保本届党代会顺利召开。

附:中纪委、中组部、国家监委严肃换届纪律的“十个严禁”

校纪委监督举报电话:0719-8126117

校纪委监督举报邮箱:hgzyjw66@163.com

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7月5日


中纪委、中组部、国家监委“十个严禁”纪律要求

1.严禁结党营私,对拉帮结派、上下勾联、搞团团伙伙和小圈子的,以人划线、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培植个人势力、结成利益集团的,一律给予党纪政务处分。

2.严禁拉票贿选,对通过宴请、安排消费活动,快递邮寄、电子红包、网上转账等方式赠送礼品礼金,以及打电话、发信息、当面拜访、委托他人出面等形式,在民主推荐和选举中搞拉票、串联、助选等非组织活动的,一律排除出人选名单或者取消候选人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党纪政务处分,贿选的依法处理。

3.严禁买官卖官,对以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等为目的贿赂他人的,通过帮助他人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索取、收受贿赂的,一律先停职或者免职,并依规依纪依法处理。

4.严禁跑官要官,对采取拉关系或者要挟等手段谋取职务、提高职级待遇的,一律不得提拔或者进一步使用,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5.严禁个人说了算,对以个人决定代替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的,授意、暗示、指定提拔调整人选的,一律取消相关任用决定,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有关人员责任。

6.严禁说情打招呼,对为他人推荐提名、提拔调整疏通关系的,违规干预下级或者原任职地区和单位干部选拔任用的,一律作为领导干部违规插手干预重大事项的情形记录在案,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7.严禁违规用人,对借换届之机突击提拔调整干部、超职数配备干部、违反规定程序选拔任用干部的,一律宣布无效,并对相关人员依规依纪进行处理。

8.严禁跑风漏气,对泄露、扩散换届人事安排等保密信息的,一律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9.严禁弄虚作假,对篡改、伪造干部人事档案材料的,在换届考察工作中隐瞒或者歪曲事实真相的,一律予以纠正,并视情节轻重对相关人员给予组织处理或者党纪政务处分。

10.严禁干扰换届,对境内外敌对势力搅扰破坏换届的,严加防范、坚决打击;对黑恶势力、家族势力、宗教势力干扰影响换届选举的,违规接受境外机构、组织、个人提供资助或者培训的,以威胁、欺骗、利诱等手段妨害他人自由行使选举权的,造谣诽谤、诬告陷害或者打击报复他人的,一律严厉查处,涉嫌违法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