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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2021年“五一”、端午廉洁过节的通知

来源:校纪委阅读:发布:2021-04-30

校属各单位(部门):

“五一”、端午假期是“四风”问题易发节点,更是检验党员干部发挥模范作用,带头遵规守纪的重要关口之一。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上级纪委监委关于廉洁过节的有关要求,营造风清气正节日氛围,现就“五一”、端午廉洁过节提出以下要求:

一、加强宣传教育。各单位(部门)要切实担当主体责任,组织党员干部职工学习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湖北省纪委通报的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十堰市纪委监委通报的6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严守廉洁过节有关纪律要求,引以为戒,守住底线,不碰红线。

二、明确具体要求。党员干部带头示范,全体职工从严自律,坚决遏制节日期间奢靡享乐问题反弹回潮。严格遵守《反食品浪费法》,严禁违规使用公款吃喝、旅游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严禁公款购买赠送节礼、违规收送礼金礼品、土特产等节礼;严禁违规使用公务用车及私车公养;严禁违规组织、参与自发成立的老乡会、校友会、战友会等;严禁违规操办婚丧喜庆事宜并借机敛财。

同时强调,假期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履职尽责;相关部门和二级学院加强师生出行管控和留校学生服务,严禁酒后驾车,严禁违反各地疫情防控规定,杜绝安全稳定责任事故发生。

三、强化执纪问责。校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将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履行监督责任,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对“五一”、端午期间收到的问题线索优先核查处置,对顶风违纪的依规依纪依法从重从快处理。

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电话:0719-8126117

校纪委 监察专员办公室监督举报邮箱:hgzyjw66@163.com

LEDONG.COM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2021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