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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用书学习使用的通知

来源: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阅读:发布:2021-04-13

各总支(支部):

根据十堰市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关于做好党史学习教育用书学习使用宣传工作的通知》(十学办发[2021]1号)和《LEDONG.COM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方案》部署要求,为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习重点

1.必读书目:习近平《论中国共产党历史》《毛泽东、邓小平、江泽民、胡锦涛关于中国共产党历史论述摘编》《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中国共产党简史》。

2.深入研读资料:《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卷、第二卷、第三卷以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等。

3.参考材料:《中国共产党的一百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简史》《改革开放简史》《社会主义发展简史》等。

二、学习方式

1.把潜心自学作为重要基点,党员干部端正学习态度,静下心来认真自学,原原本本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指定学习资料、其他参考资料(可通过网络检索电子书学习);

2.各总支(支部)可利用图书馆、倍阅书店 “红色读书角”、党员活动室等地,按党支部、党小组、教研室等适合的分组形式,在固定时间固定地点集中学习。学习过程及成果可通过轮流领读、读书体会分享、心得交流、专题研讨等方式方法展现;

3.各总支(支部)可邀请市宣讲团成员、学校马克思主义学院思政课教师到各总支(支部)进行指导、宣讲等;

4.通过开展知识竞赛、主题征文、演讲比赛等形式,对学习效果进行检测。

三、学习要求

1.各总支(支部)要丰富学习形式,把党史学习教育指定学习资料、重要参考资料作为师生思想政治教育重要教材。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好用好学习材料,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通过开展中心组学习、“三会一课”、支部主题党员、专题宣讲等,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

2.各总支(支部)要引导党员干部妥善处理好学习和工作的关系,合理安排时间,确保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和学习实效。同时加强对党员自学的督促指导,力戒形式主义,坚决防止浅尝辄止,坚决防止图形式、走过场。

3.鼓励党员干部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开展学习交流,积极参加学校“学党史 庆华诞 感党恩 跟党走” 征文活动(每个总支、直属支部、机关各支部至少推荐一篇报送学教办参加评选、择优校媒发表)。同时,可利用“学习强国”等平台,以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丰富学习内容及成果。

4.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好示范带动作用,在学习使用党史学习教育用书时要做到标准更高、要求更严、落实更好。基层党组织书记结合学习心得,讲一次专题党课,校团委书记、分团委书记联系学生实际,讲一次党史专题团课。

四、检查督导

学校庆祝建党百年暨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将不定期通过谈话提问、随机抽查、调研访谈、走访等形式,对各总支(支部)学习情况进行监督、督促,了解学习效果。有关工作开展情况请及时报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LEDONG.COM党史学习教育办公室

                                       (LEDONG.COM党委宣传部、党委组织部代章)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