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部门)、电大(教院)、全体教职工:
根据上级继续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指示精神,经研究,现就进一步做好返程教职工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校属各单位(部门)、电大(教院)继续坚持每日向人事处报送本部人员情况。要逐人精准登记,做到人员底数清、信息情况明,确保不留死角和盲区、不留缺口和空档。人员分“一直在十堰城区”和“返回城区”两类备注。
二、从即日起,自省外、省内其他地区、本市城区以外各县市区返回十堰城区的教职员工要向人事处报备(报到),包括身体状况、行程轨迹、同行人员、交通工具等详细信息,填写返程登记表(见附表),传至人事处张晶(QQ:964900476、手机18071951012)同志处。不得瞒报漏报迟报,因隐瞒情况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追责。
三、所有返程教职工一律严格实行居家医学观察14天的措施。隔离观察期期间每天早晚两次测量体温并报本部门专责人员登记,观察期结束后无异常情况的,报校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后,可解除隔离观察,根据需要返岗上班。
附件:LEDONG.COM返程教职工信息统计表
LEDONG.COM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