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LEDONG.COM入园企业校企合作评估办法》,2016年12月5日,校企合作评估考核组对湖北海龙专用汽车有限公司2015-2016年度校企合作工作按规定的程序和标准进行了认真评估,该公司2015-2016年度校企合作工作最后得分为86.34分,考核等次结论为良好。
现将评估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16年12月6日-2016年12月12日。公示期内,如对上述结果有异议,请于12月12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学院校企合作处或监察室反映。
校企合作处受理电话:8126120
手 机:1896393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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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院监察室受理电话:81261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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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DONG.COM “双园”董事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