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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公民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有关活动的通知

来源:阅读:发布:2010-03-08

关于公民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

有关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文明办,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

2010年,是“三城联创”的关键年,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将于11月继续在我市承办,为进一步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深入推进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经研究决定,从2010年3月1日至31日,在全市深入开展“公民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月”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安排

各地、各部门要以“讲文明树新风”为主线,围绕中央、省、市统一部署的迎接上海世博会、广州亚运会、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等重大事项,广泛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富有成效的主题教育及实践活动,以“月”促年,大力提升公民思想道德素质。

一是广泛开展践行文明礼仪活动。全市各级各单位要依托市民学校、村民学校、社区文体活动中心等宣传教育阵地,利用报纸、广播、电视、互联网以及公益广告等形式,组织文明礼仪教育培训,大力宣传“公民基本道德规范”、“十堰市民手册”、《“三城联创”基本知识》、《文明礼仪知识简明读本》,努力弘扬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进一步提倡仪表文明、语言文明、举止文明、交通文明、居家文明、经营文明、服务文明,有效引导市民群众自觉践行文明礼仪,改变不文明行为,形成重礼仪、讲文明的浓厚氛围。

二是广泛开展优质服务规范活动。执法执纪、特别是“窗口”服务行业要按照《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要求,切实从行为规范、语言文明、操作程序、岗位技能、办事环境、服务水平等方面从严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来访接待、社会公示、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投诉查办、责任追究等各项规章制度,把日常管理纳入规范化运行轨道,把对社会的承诺转变为对干部职工的规范要求,把规范服务转化为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坚持不懈地对广大干部职工进行服务宗旨、职业操守、社会公德、岗位技能等方面的教育,深入开展学习培训、岗位练兵、技能达标、文明竞赛等活动,努力培育和形成一大批“文明示范窗口”。

三是广泛开展文明和谐交通活动。要认真落实中央文明办、公安部印发的《“文明交通行动计划”实施方案》,针对全市当前实际,集中开展“关爱生命、文明出行”交通安全主题教育,积极倡导“六大文明交通行为”,自觉摒弃“六大交通陋习”,严格抵制“六大危险驾驶行为”,切实增强公民文明交通意识,努力形成车让人、人让车、车让车、人让人的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四是广泛开展社会志愿服务活动。组织各类志愿者积极参与“迎世博”、“迎亚运”、“关爱百万空巢老人”、“三城联创”、“第四届世界传统武术节”等志愿服务活动,不断丰富“送温暖、献爱心”、“希望工程”、 “春蕾计划”、“手拉手”、“扶贫济困”等公益行动内涵,全力打造团结互助、平等友爱、融洽和谐的新型人际关系。

五是广泛开展共铸诚信活动。金融、税务、工商、质检、药监、商务等部门单位和工商企业,要围绕“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主题教育,继续组织开展践行道德承诺活动,切实增强诚信为本、操守为重,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信用意识和道德观念,大力培育以诚信为核心的经营文化,深入推进诚信十堰建设。

六是广泛开展节庆纪念活动。以各种节庆活动为契机,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3.5”学雷锋、“3.8”妇女节纪念表彰、“3.12”义务植树、“3.15”权益保护等活动,大力引导人们认知传统、扬善祛恶,弘扬正气、树立新风。

二、有关要求

公民文明素质养成教育,是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核心内容,是长期、艰巨、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不断丰富教育形式和内容,确保活动的扎实有效。同时,要注意做好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资料收集和经验总结等工作,切切实实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公民思想道德建设真正落到实处。

有关情况于4月10日前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市文明办创建指导科,邮箱:sywmbzfs@163.com

十堰市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办公室

2010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