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总支(支部)、校属各单位(部门):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教育部《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实施纲要》《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等文件精神,扎实推进实施“五个思政”、“三全育人”,切实提升新形势下学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学校决定评选表彰一批近年来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中涌现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表彰项目、名额和评选范围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5个)
评选范围为各教学单位、各二级学院专业教学团队(教研室)、机关及教辅各部门。
(二)“三育人”先进个人(39名)
1.“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18名,优秀教育工作者10名,共28名;评选范围为全校2016年秋季以来在册在岗工作人员。
2.十星级辅导员:6名;评选范围为全校2016年秋季以来在册在岗的专兼职辅导员。
3.优秀兼职教师:5名;评选范围为2016年秋季以来我校兼职教师。
(三)“三育人”标兵(10名)
从“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和“十星级辅导员”中评选产生,不重复进行表彰。
二、评选条件
基本条件: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全员育人、全过程育人、全方位育人理念,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爱岗敬业,关爱学生,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个人品德、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年度考核等次为合格以上。
具体条件:
(一)“三育人”先进集体
1.领导班子高度重视思政工作,牢固树立育人理念,注重团结协作,有全局观念和改革创新意识,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廉洁奉公,求真务实,工作业绩突出。
2.本单位、部门岗位职责明确,规章制度健全,管理科学规范,工作有序高效。
3.教学单位自觉履行教书育人的职责,所属教师爱岗敬业,创先争优,学生获奖多,毕业生就业创业率高。机关、教辅部门服务意识强,热情为师生员工服务,为教学一线排忧解难。
4.能够围绕“三全育人”改革和“五个思政”建设实际,在课程、科研、实践、文化、网络、心理、管理、服务、资助、组织等方面积极探索,推动育人工作改革创新并取得一定成效。
5.在教育教学改革和管理服务中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本单位教职工职业道德好,精神面貌好,文明素质好,工作热情高,人心向上,风清气正。无学生教育、管理及安全等方面的恶性事件发生。
(二)优秀教师
1.潜心教书育人,教学工作量饱满,教学质量高、效果好,所授课程受到学生欢迎。
2.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探索教学方法,提升实践操作技能,积极参与创新发展行动计划项目建设,在教学建设、社会服务等方面取得一定成果。
3.坚持以德树人,因材施教、教学相长,自觉挖掘育人元素,有针对性地对学生进行思想道德、专业素养、职业意识的教育,积极指导学生参加社会实践和校园文化活动。
4.坚持言行雅正。在政治思想、道德品质、治学态度等方面严于律己、言传身教,关心爱护学生,为人师表、作风正派。
(三)优秀教育工作者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敬业奉献,独当一面,顾全大局,团结同志。积极探索育人新方法、新途径,在服务育人、管理育人方面有突出成绩。
2.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强,能够较好地将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精神与学校实际和本职工作相结合,工作有新思路、新举措、新成果。
3.关心爱护学生,帮助他们克服和解决困难,建立良好的师生关系。真心关爱学生,严格要求学生,做学生良师益友,不得要求学生从事与教学、科研、社会服务无关的事宜;
4.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全身心投入本职工作,在学校重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
(四)十星级辅导员
1.“十星级辅导员”能够以“学习星、敬业星、奉献星、创新星、团结星、遵纪星、守信星、友爱星、健康星、绩效星”为创建内涵,认真做好学生思想理论教育和价值引领、党团和班级建设、学风建设、学生日常事务管理、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校园危机事件应对、职业规划与就业创业指导、理论和实践研究等方面工作,在学生中有较高的威信和感召力。
2.所带领的学生集体及个人在职业技能大赛、校园文化活动、十星级文明宿舍创建、社会实践等方面成绩突出、育人成效明显。
3.能够积极参加校内外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能够积极探索新时期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工作的新途径、新方法,注重运用各种新的工作载体,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4.所带学生违纪率低,学风好,无重大违纪事件和重大事故发生。
(五)优秀兼职教师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品质,热爱教育,关心学生,有责任感。
2.教学业务能力强,每学期至少担任一门课程的教学或辅导工作。
3.适应高职教育教学特点,具有现代教育思想和教育观念,教学效果良好,受到学生和教学管理部门一致认可。
4.积极参与学校教育教学活动,遵守学校的各项管理及规定。
(六)“三育人”标兵
1.具备“优秀教师”或“优秀教育工作者”或“十星级辅导员”的条件。
2.模范践行本岗位职业道德规范。从事教学工作的理念先进、基本功扎实、教法得当;从事科研工作的创新能力强、成果丰厚、转化率高;从事管理工作的严谨规范、科学高效、作风正派、业绩突出;从事服务工作的爱校如家、热情周到、任劳任怨。
3.师生关系和谐,职业操守优良,深受师生好评与拥戴。
4.在服务学校“五化同步”战略实施、推进创新发展行动计划、优质校建设、深化内部综合改革、加强党建思政工作等中心工作中,担当实干,成绩突出。
三、评选办法和程序
(一)评选办法
机关以党支部为单位,其他以党总支(直属支部)为单位,组织教职工按要求进行评选推荐(先进集体推荐对象为全校各单位[部门]以及专业教学团队[教研室];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推荐对象为本单位员工,推荐数量不超过本单位总人数[辅导员除外]的10%)。“十星级辅导员”由学生工作部牵头,组织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推选。“优秀兼职教师”由教务处牵头,组织二级学院和相关职能部门进行推选。对各单位上报的推荐对象,进行汇总后,由党委宣传部、人事处(党委教师工作部)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确定拟表彰名单,报校党委审批。
(二)评选程序
1.程序要求。请各总支(直属支部)通过宣传发动、民主推荐、单位审议等程序,广泛宣讲评选活动的重要意义,切实组织好推荐工作,并经党政联席会议或党总支(支部)委员会集体审议后确定申报名单。
2.材料报送。6月10日前,各总支(直属支部)根据申报名单,认真填写推荐表连同事迹材料一并报党委宣传部,“十星级辅导员”“优秀兼职教师”经相关部门联合组织推选,确定候选人名单,由牵头单位将推荐表连同事迹材料报党委宣传部。先进事迹材料随推荐表另附,个人材料不超过1500字,集体材料不超过2000字。先进事迹材料应客观真实、突出特色、生动鲜活,富有感染力。
3.评审公示。6月25日前,学校组织评审委员会进行评议,确定拟表彰名单并进行公示。7月10日前,将公示无异议的拟表彰名单报校党委审批。学校将在今年教师节召开大会,对“三育人”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全国、省市先进典型选树对象将从当年评选年度的校级先进集体和个人中产生。
四、工作要求
(一)各总支(支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坚持“公平、公开、公正”的原则,切实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本次评选采取差额制,坚持标准、优中选优,确保拟表彰对象的先进性、典型性和代表性。要把推荐过程当作加强高校思想政治工作、宣传“三育人”典型先进事迹的重要途径,激励广大教职工献身教育事业,为推进学校事业高质量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推荐材料要求内容真实、全面、准确,重点突出。杜绝“排排坐”、轮流坐庄、用编假造假的方式包装拔高典型以及用“开小灶”、“吃偏饭”的方式催生典型等不良现象发生。
(三)各单位要及时挖掘、整理本单位“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建立先进典型数据库和档案资料(包括基本情况简介、事迹材料、核查报告、新闻宣传稿、声像资料等)。学校将通过报告会、道德讲堂、和山论坛等平台,借助新闻报道、评论、微博、微信等形式,广泛宣扬“三育人”先进个人、先进集体事迹,引导广大教职工学有榜样、赶有目标。
附件:“优秀教师”、“优秀教育工作者”、“十星级辅导员”、“优秀兼职教师”和“三育人”先进集体申报表
中共LEDONG.COM委员会
2019年5月15日